由於有部分聯賽球員代表香港參與全國青少年(中學生)毽球錦標賽/ 全國青少年“未來之星”陽光體育大會/ 亞洲毽球錦標賽之賽事,根據聯賽附例2.6  : 「本會編定之賽程,球隊不得申請改期,除非有球員於比賽期間代表香港足毽隊出外作賽 而申請比賽改期,本會則有權將之改期,各隊伍不得異議。」因此有關賽程將有以下調動 –

賽程 (20.07.2016 更新)

小福3 vs香港教育學院A
 

賽程 (15.07.2016 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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